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三聚氰胺毒奶有毒變沒毒?其實是政府擴大內需的陽謀

三聚氰胺本來是做什麼的?

是一種塑化原料,另外有一個名字:Melamine,中文叫做美耐皿,用來作成餐盤塗料(可以參考台灣美耐皿公司的網站,也是上面餐盤圖片的出處),但絕對不是拿來吃的

今天看了新聞,衛生署反反覆覆的決斷,實在是亂七八糟,三聚氰胺有毒就是有毒,怎麼能突然放寬標準2.5ppm三聚氰胺,就地合法化?看新聞被質詢的某官員,還說是因為香港政府定的規定所以我們就一起採用。拜託,馬總統已經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首了嗎?他們特別行政區的法規怎麼訂,我們就跟著怎麼訂嗎?沒有國格阿!還是衛生署已經叛離中華民國,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衛生局?況且,大陸自己也沒有用這麼寬鬆的標準,立委問官員,制定標準的依據為何?又是哪些專業人士的意見,結果一個名字也丟不出來,衛生署上上下下都沒有擔當,後來又有內幕報出來,原來是國內的儀器不夠好,檢測不出2.5ppm以下的,而且重點是這個2.5ppm是針對甚麼樣的人體而定的標準?大人?小孩?還是貓狗?以美國FDA的報告:以動物實驗,推算一個正常成人,對三聚氰銨的容忍值,每天吃的量在0.63mg/kg以內還是安全的,但是
  1. 這是說對毒物的容忍值,同樣的也有氰化物吃到多少內是不會中毒的、一天碰到最多多少劑量的鉛是不會鉛中毒的、一次喝到多少鹽酸是不會出事的、喝酒喝到多少甲醇會掛掉、一天被放射線照到多少當量不會生小孩畸形等等極端的情境但不表示它們正常狀態可以合理加到食物裡,參考這篇,以前曾有用糞水做的黑心臭豆腐,如果研究發現食物裡添加糞水2.5ppm人不會有事,你敢吃嗎?
  2. 還沒進行過人體臨床實驗,理論值不準,希望衛生署的專家是不是抓幾個來為民犧牲,親身實驗?
  3. 沒有針對不同的人體不同的劑量數字,那以後含2.5ppm三聚氰胺的奶製品,腎比較小的小孩、或腎有問題的病人、新陳代謝較差的老年人,怎麼辦?
  4. FDA認為最低檢測標準應該訂為50ppb,而不是2500ppb(=2.5ppm),遠超過該報告裡面的最糟狀況:100ppb
  5. 美國食品對三聚氰銨的檢驗標準值就是0,作為塑化原料的,根本不可以加入食品裡面販售。
  6. 衛生署網站的公告:參考香港標準跟國際檢驗方法,香港標準前面講過就不算了,國際檢驗方法不曉得是檢驗什麼的方法?公告上看不到引據來源,難道是丟骰子決定的?
這次政府實在是很草率,很沒有責任感,是想跟香港獨步全球的新台灣奇蹟嗎?24小時倉促的規定允許塑化原料可限量的加入食物中,那今天加Melamine、是不是明天也來制定ABS顆粒加到食物裡面的容許量?polyester一天可以吃多少?是不是也訂定個酒類的甲醇容許標準,把假酒就地合法化?看來這是政府擴大內需方案的陽謀,人人喝毒奶,人人得腎結石,很可能是替相關廠商建立一個廣大的市場,開發個人家用超音波結石振碎機?(還可以賣到大陸去,大陸受難者有上萬人,嗯,這個會很有中國概念),有兒童型、青年型、中年型、老年型,錢景無限好阿,明早股票開盤大家趕快去買腎結石概念股吧?

但是,用了對岸原料的奶製品到底可不可以喝?即便說是合法了,我不認為那是貓、狗、豬可以喝的(有人要喝,我覺得真是豬狗不如),這陣子街上的甚麼珍珠奶茶、布丁、車輪餅、雞蛋糕最好少吃為妙,除非業者敢打包票採用台灣製,即使貴一點也無妨。

3 則留言:

  1. 美國FDA的標準果然是50p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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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過那篇是「認為應該」的毒物檢測標準,而非食物內容許添加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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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內幕說和相關經費被砍有關。

    我看不如擴大內需購置高精度儀器,民眾增加信心,乳製品熱賣,經濟就成長了!

    (咦?有沒有那麼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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